公告日期:2024-12-24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4-080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00 在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科技城钱坞路 598 号公司
总部 6 号楼 9 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2 月 20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其他形式送达。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娴颖女士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5 人,其中:监事会主席邓娴颖、监事周中军视频参会,监事孙华明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交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的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考核指标具备科学性
和合理性,对激励对象具有约束效果,能够达到本激励计划的考核目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不存在《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等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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