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宏润
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号),公司本次发行共计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134,770,889 股,发行价格为 3.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19元,扣除总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金额)人民币 9,032,933.67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967,064.5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4)
第 590004 号)。
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公司、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已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24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情况调整至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盾构 579,917.20 17,680.21
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1,898.16 17,319.79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15,000.00
合计 631,815.36 50,000.00
三、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及置换安排(一)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中兴华出具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
鉴证报告》(以下简称“《鉴证报告》”),截至 2024 年 11 月 30 日,公司以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 20,279.54 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置换的金额为人民币 20,279.5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 自筹资金预先 本次拟置换金
金金额 支付金额 额
1 建设施工工程总承包及地铁 17,680.21 12,109.87 12,109.87
盾构施工设备升级改造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7,319.79 8,169.67 8,169.67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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