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5
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4-067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下午在上海宏润大厦17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12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宏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79.54 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424.03 万元,合计 20,703.57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该议案详细内容见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
2、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该议案详细内容披露在同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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