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13 16:35:07 股吧网页版
远光软件: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14


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25-00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遵循国资委、证监会的相关指导要求,持续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保障投资者权益,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提升核心创新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公司紧抓企业数字化转型、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关键领域软件自主可控以及AI 与大模型技术融合等重大机遇,服务大型集团企业数字化转型,持续深化产品技术创新,全力打造和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社会化、安全可信的创新产品体系。公司推出的新一代企业数字核心系统远光 DAP,为大型集团企业提供集团管控、业务创新、产业链协同、社会化互联的云化服务,支撑企业一体化、智能化的经营管理体系和能力构建,助力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目前,远光 DAP 已应用于能源电力、航天航空、高端装备、冶金冶炼、制造、金融、医疗卫生等多个行业。

公司深耕能源电力市场多年,深度融合信息技术与能源技术,面向能源产业链企业提供数字化、智能化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围绕能源电力市场积极开展“源网荷储”协同、辅助市场及“虚拟电厂”等业务,同时,紧扣“双碳”战略,协同能源产业链上下游的绿色低碳发展,共建共享能源互联。

公司高度重视自主可控和信息安全,持续加大对关键技术研发的投入,自2014 年起连续九年研发投入占当年营业收入比例超 20%,累计超 30 亿元,确保自主可控技术的持续升级。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有效授权专利 300 多件,拥有软
件著作权 600 多件。

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对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储备和应用,深入应用 AI 大模型技术,在数字企业、智慧能源、信创平台、社会互联领域为广大客户提供最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在为集团企业客户提供优质可靠的产品及服务的同时,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二、优化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立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的分层治理结构。同时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根据最新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公司积极落实新发展理念,连续 15 年以报告形式向各界展现有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履责实践情况,
近三年连续披露 ESG 报告。2023 年,公司入选“中证国新央企 ESG 成长 100 指
数”,ESG 案例被纳入“中国上市公司 ESG 领先 100 案例”。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公司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不定期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意识,切实提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能力;持续完善公司 ESG 治理体系,高质量编制、披露 ESG 相关报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治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筑牢公司发展根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信心。

三、重视股东回报,持续现金分红

公司在持续推动自身发展的同时,牢固树立回报投资者意识,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在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的基础上,坚持相对稳定的利润分配,通过现金分红、送红股等多种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自 2006 年上市以来,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共 17 次,已累计向股东派发现金红利约 7.44 亿元,现金分红累计金额已远超募集资金总额。

公司已制定《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在此期间公司
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20%(含 20%),且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将严格落实股东回报规划,综合公司发展阶段、实际经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股东当期回报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动态平衡,与投资者特别是长期价值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