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069 证券简称:獐子岛 公告编号:2024-20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2023 年度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
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3、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事务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
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中兴华事务所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审计中遵守
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按时按质完成公司的年度审计业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拟定为 24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185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60 万元),上述费用限国内范围公司审计业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项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层签署相关协议;如审计范围变化等导致审计费用调整,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市场原则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合同。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事务所成立于 1993 年,2000 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
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
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院 1 号楼南楼 20 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
人李尊农、乔久华。2023 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8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968 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89 人。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85,828.77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40,091.3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2,039.59 万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24 家,上市
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15,791.12万元。公司属于渔业行业,中兴华事务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1,468.42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
限额 10,000 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15 次、
自律监管措施 2 次。中兴华事务所从业人员 39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
处罚 6 次、监督管理措施 37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闫宏江,2013 年 6 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
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4 年 1 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5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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