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5
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4-08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回购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34.00 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
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2 月 6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4 年 6 月 21 日实施完毕,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 34.00 元/股调整至不
超过人民币 33.9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6 月 15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另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现将公司股份回购进展、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 年 1 月 11 日,公司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并于 2024 年 1 月 13 日披
露了《关于首次回购股份暨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在
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5 日、2024 年 2 月 2 日、2024 年 3 月 5 日、
2024 年 4 月 3 日、2024 年 5 月 7 日、2024 年 6 月 4 日、2024 年 7 月 2 日、2024
年 8 月 2 日、2024 年 9 月 3 日、2024 年 10 月 9 日、2024 年 11 月 2 日披露了截
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的相关公告。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的实际
回购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2024 年 8 月 28 日,符合回购方案中关于实施期限
的要求。在回购期间内,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5,436,229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8567%,最高成交价为 21.18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11 元/股,累计支付总金额为300,039,302.01 元(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已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均符合原定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对公司骨干员工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减持本公司股份情形。
五、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预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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