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12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2:3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江苏大港股份有限
公司 1106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11 月 1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00 时-11:30 时,下午 1:30 时-5:00
时)。
2、登记地点: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通讯地址:江苏镇江新区港南路 401 号经开大厦 11 层),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
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5 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5)邮编:212132 传真号码:0511-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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