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4-050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 2020 年 9 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474 号文《关于核准苏州
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苏州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苏州阿特斯”)等交易对方合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0,893,186 股购买苏州晶银 45.20%
股权,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30,124.94 万元。
2021 年 5 月,本公司向 12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9,021,943 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7.72 元,募集资金总额 301,249,399.96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用不含税 2,878,788.62元(其中保荐承销费用 2,841,975.47 元、股权登记费 36,813.1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370,611.34 元。截至 2021 年 5 月 24 日止,本公司非
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含增值税)3,012,494.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到账金额为 298,236,905.96 元)已全部到达公司并入账,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4686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了《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并于 2021 年 6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7月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苏
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根据现行《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苏州晶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晶银”)、保荐
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18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2250198864300000607 298,236,905.96 0.00 2023/1/11 销户
司苏州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3050020010120100351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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