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1-06 16:43:06 股吧网页版
孚日股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1-07


股票代码:002083 股票简称:孚日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5-004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及实施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监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6 日收到
高密安信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
知,安信投资于 2025 年 1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 2,10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

2、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自 2025 年 1 月 6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 1.50 亿元-2.00 亿元。

3、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

安信投资与北京益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益安地风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益安地风 8 号”)、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约定购回专用账户”)、山东恒磁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磁电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本次增持前,安信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31,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3%;益安地风 8 号持有公司股份 6,8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2%;国泰君安约定购回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12,5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2%;恒磁电机持有公司股份 865,4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665,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

2、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公告前的 6 个月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安信投资于 2025 年 1 月 6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 2,104,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增持金额 1,000.18 万
元。安信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1,66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46%;增持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3,769,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68%。

三、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1.50 亿元-2.00 亿元。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并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不得超过 6 个月。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的情形,及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期限可予以顺延。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计划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本次增持主体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其他尚无法预判的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的情形,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