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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04-14 18:30:30 股吧网页版
新野纺织: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2017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4-15

证券代码: 002087 证券简称: 新野纺织 编号:2017-006号

债券代码: 112081 债券简称: 11新野01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年兑付兑息及摘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在2012年4月25日发行的河南新野纺织股

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2017年4月25日支付2016年4月25

日到2017年4月24日期间的利息,并兑付本金。为保证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

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利息及本金,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11新野01(112081)

3、发行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 7.10%。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7、起息日:2012年4月25日。

8、付息日:2013年至2017年每年的4月25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2017年资金发放

日为4月25日。

9、兑付日:本次债券本金兑付日为2017年4月25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5年4月25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

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0、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按照《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11新野01”的票面利率为7.10%,每1手“11新野01”(面值人民币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71.00元(含税),兑付本金人民币1000元,本息合计人

民币1071元。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

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56.8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债券持

有人实际每手(面值1,000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1063.90元。

三、本次债券债权登记日、停牌日、兑付兑息日及摘牌日

1、本次债券债权登记日:2017年4月24日

2、本次债券兑付兑息日:2017年4月25日

3、本次债券摘牌日:2017年4月21日

四、本次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1新野01”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办法

1、本公司已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签订了《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协议》,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债券兑付、兑息。本公司将在付息日前2个交易日前将本次付息金额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根据协议终止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公告为准。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在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债券利息划付给相应的兑付机构(证券公司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投资者于兑付机构领取债券利息。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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