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2-08-22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以及《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
是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规定和要求,我们对公司2012年上半年对外担
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相关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其他关联方、
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本次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合理平衡和处理好公司经营利润用于自身发展和回报股东的关系。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
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
定及积极的分红政策,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或中小股东的行为和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
东回报规划》,并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独立
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李斌 张进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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