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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9 15:31:15 股吧网页版
恒宝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30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的期权简称:恒宝 JLC3;期权代码:037209。

2、公司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共计 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6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18%,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 4.30 元。

3、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实际可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手续办理完成之日
起至 2025 年 1 月 24 日止,截至本公告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手续已办理完成。

4、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 7 名激励对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12.6 万份,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简述

1、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1 年 2 月 7 日至 2021 年 2 月 17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
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权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
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完成了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工作,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1,403 万份,激励对象为 138 人。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
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因 2021 半年度权益分派已调整至 4.215 元/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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