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002106 证券简称:莱宝高科 公告编号:2024-015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上午 9:30 在位于重庆市北碚区云福路 299 号的重庆莱宝
科技有限公司 C 区办公楼一楼 112 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和议案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12 人,
参加会议董事 12 人(其中:董事刘丽梅、独立董事周小雄、翟洪涛均因工作原因,以视频会议方式参会并以通讯方式表决)。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臧卫东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全文登载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的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7)刊载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公司现有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同意公司向下列商业银行分别申请合计总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1、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高新区支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
2、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3、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4、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5、同意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6、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7、同意公司向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的期限均为两年,均以公司信用作担保。授信的费用和利率等条件由公司与各银行之间协商确定。
考虑到公司向各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可能存在的洽谈条件、结果等变化,为提高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决策和执行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在不超过上述申请总额为 2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可相应调剂公司在上述各家银行实际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其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支付其 2024 年度审计报酬合计 120 万元(不含税金额,其中:财务审计报酬 10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报酬 2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8)。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董事会同意聘任以下高级管理人员:
5.1 聘任王行村为公司副总经理;
5.2 聘任朱泽力为公司副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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