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0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24-056
债券代码:127095 债券简称:广泰转债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泰租赁”)签订销售合同,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的摆渡车、牵引车、平台车、电动拖头、充电桩、皮带车、客梯车、电源车等空港装备产品,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3713.4 万元。广泰租赁购买上述产品后以分期付款的方式销售给国际客户(非洲地区)使用。
2、关联关系说明
交易对方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文轩为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李文轩通过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及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广泰租赁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广泰租赁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公司审批程序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
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产品销售的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光太、李文轩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 3713.4 万元,占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山东广泰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 2012-09-26
法定代表人 李文轩
注册资本 19605.097795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威海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 2 街 7 号
一般项目:运输设备租赁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
务);机械设备租赁;办公设备租赁服务;特种设备出租;技术
经营范围 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9859.794491 50.292%
2 天津东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8640.361882 44.072%
限合伙)
3 威海家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612.1146 3.1222%
4 威海东轩正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492.826822 2.5138%
3、广泰租赁成立于 2012 年 9 月 26 日,前身为广泰空港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
司,是威海首家从事金融行业的融资租赁公司。广泰租赁注重于夯实基础,着眼创新,服务社会,互利共赢。努力建立“融资渠道多元化,租赁业务专业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实现“融通四海资本,共赢天下财富”的经营理念,最终与企业实现共同成长。广泰租赁经营状况良好,2023 年,营业收入为 3696.61 万元,净利润 1594.89
万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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