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茶子山东路 112 号滨江金融中心 T2 栋(B 座)26 层)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证券”、“保荐机构”或“保荐人”)接受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准则第 27 号》”)、《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可转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如无特殊说明,本发行保荐书中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一致。本发行保荐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或部分比例指标与相关数值直接计算的结果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目 录
声 明...... 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 3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 3
二、本次保荐的发行人情况...... 4
三、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公正履行保荐职责情形的说明...... 9
四、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内部审核程序和内核意见...... 1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事项 ...... 12
第三节 对本次证券发行的推荐意见 ...... 13
一、本次证券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 13
二、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14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法》的规定...... 14
四、本次证券发行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 16
五、本次证券发行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规定...... 23
六、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可转债管理办法》的规定...... 26
七、本次发行符合《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关
于对海关失信企业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规定...... 27
八、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
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的规定...... 27
九、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 28
十、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29
第四节、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 ...... 30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30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35
三、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风险...... 36第五节、关于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以及填补相关措施的核查意见..... 40
第六节、发行人发展前景分析 ...... 41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及相关人员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为财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机构指定保荐代表人及保荐业务执业情况
本保荐机构指定郑志强、胡楚风担任湘潭电化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代表人。
郑志强,本项目保荐代表人,硕士学历,《新财富》全国百佳保荐代表人,主持及保荐了锦华氯碱、扬子石化、亚星化学、赣锋锂业、长青集团等 IPO 项目;主持及保荐了华兰生物、海特高新、龙星化工、长青集团、东方航空、吉祥航空等上市公司再融资项目。
胡楚风,本项目保荐代表人,厦门大学会计学硕士,主持或参与了伊力特可转债项目、连城数控精选层挂牌项目、五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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