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0-04-20
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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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
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
定,作为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对以下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行为的通知》、《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200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
了认真核查,现对公司200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出具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09 年,公司没有发生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
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报告期的上述对外担保事项。
2、2009 年,公司2008 年发生并持续到本报告期的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
额为329.19 万元;本期公司实际未发生新的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具
体情况如下:
2008 年5 月16 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签订了最高额保
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浙江大农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 年5 月16 日至2008 年11
月16 日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路桥支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贷款和银行承
兑汇票敞口而形成的各类或有负债不超过人民币1,500 万元提供担保。截至2008
年12 月31 日,该最高额担保合同形成的实际担保余额为3,291,908.50 元。该
余额已于2009 年4 月14 日归还,不存在担保债务逾期情况。
经公司200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009 年度公司为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
控股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的担保不超过1 亿元人民币。但根据实际运营情况,
后续并未发生担保事项。浙江利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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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余额为0 元。
4、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的财务内控制度》,规
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和有关的风险控制措施,并严格按以上制度
执行。在对外担保的决策和后续跟踪控制过程中,公司充分揭示了对外担保存在
的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较好地控制了对外担保风险,避免了违规担保行为,保障
了公司的资产安全。截至目前,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
承担担保责任。
二、关于公司未提出2009 年度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审议的《2009年度权益分派预案》指出:随着海外市场的复苏,
公司出口订单明显增加,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另外,按照公司的经营计划,2010
年公司在新建项目、技术改造、产品研发、自主品牌产品的市场推广等方面将投
入大量资金,为了节约财务费用,保证公司资金安全,促进公司稳步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拟定200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在本期盈利的情况下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未来发展规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对该预案表示同意。
三、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的要求,经
认真审阅董事会《200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进行交流,查阅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核查其实际运行情况,本人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适
应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的需要。
2、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
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及管理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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