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在2023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现将2023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袁渊,男,1983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金融
学博士后,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曾留学美国华盛顿大学和南洋理工大学,曾任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策略分析师、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公司内核委员会委员;兴业银行集团华福证券董事总经理,投行部门负责人、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曾在中国证监会系统工作,曾参与创办中国并购博物馆;。现任中德证券董
事总经理,部门负责人。2021 年 3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3 年度公司共召开 5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3 年 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公司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表示同意。2023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 如下:
独立董事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参加董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
姓名 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大会次数
袁渊 5 5 0 0 否 0
(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 名委员会召集人。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次,提名委员会 3 次,均未有缺席的情况发生。本人任
职期间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工作细则》《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2023 年,本人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薪酬政 策与方案进行研究,并研究讨论了公司考核制度与激励机制的相关内容,切实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认真研究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 准和程序,仔细核查了拟选举的董事候选人和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履历和资格 条件。上述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本人在经审慎考虑后均投出赞成票,未 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况,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3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对年度财务审计关键事项、审计程序、审计证据的获取等进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