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2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
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 1 号
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左里阳律师、章昊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367 名,代表有表决 权 股 份
1,359,419,564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82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80,408,8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438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 35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79,010,733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6445%。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362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93,460,096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8580%。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11,591,9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818%;反对 47,197,5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19%;弃权 630,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5,632,4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5.2778%;反对
47,197,5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3965%;弃权 630,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25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10,683,2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49%;反对 46,615,9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291%;弃权 2,120,4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6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4,723,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8081%;反对
46,615,9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4.0959%;弃权 2,12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96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310,853,74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275%;反对 46,414,81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143%;弃权 2,151,0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 144,894,2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4.8962%;反对
46,414,81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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