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25 19:06:57 股吧网页版
东南网架: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付息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26


证券代码:002135 证券简称:东南网架 公告编号:2024-117
债券代码:127103 债券简称:东南转债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5 年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东南转债”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按面值支付第一年利息,每 10 张“东
南转债”(面值 1,000.00 元)利息为 3.00 元(含税);

2、债权登记日:2025 年 1 月 2 日

3、除息日:2025 年 1 月 3 日

4、付息日:2025 年 1 月 3 日

5、本次付息期间及票面利率:计息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25 年 1 月
2 日,票面利率为 0.3%;

6、“东南转债”本次付息债权登记日为 2025 年 1 月 2 日,凡在 2025 年 1
月 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 年 1月 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在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7、下一付息起息日:2025 年 1 月 3 日

8


下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向不
一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根据《浙江东南网架股年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利明书”)和《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

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将于 2025 年 1 月 3 日
支付第一年利息,现将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债中文简称:东南转债

2、可转债代码:127103

3、可转债发行量:20 亿元,发行数量为 2,000 万张

4、可转债上市量:20 亿元(2,000 万张)

5、可转债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债上市时间:2024 年 1 月 24 日

7、可转债存续的起止日期:2024 年 1 月 3 日至 2030 年 1 月 2 日

8、可转债转股的起止日期: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30 年 1 月 2 日

9
、 10、可转债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可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转股的可转债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债 (1)年利息计算
票 年利息指可转债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自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面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利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率 I:指年利息额;
: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第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 i:指可转债的当年票面利率。
第 (2)付息方式
, 1)本次发行的可转债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
第发行首日(2024 年 1 月 3 日,T 日)。

,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第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 5 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经转换或已经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债,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债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

11、可转债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12、保荐人(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可转债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聘请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为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主体信用级别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

根据新世纪于 2024 年 6 月 13 日出具的《2024 年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