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作为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核,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对《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
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出具的《关于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泰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其结论客观、公正。正泰财务公司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与公司之间的金融业务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和相关授权有效期延期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公司拟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原届满之日延长 12 个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延期有利于本次发行工作的持续、有效、顺利推进,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并请公司
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对《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程序合规,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并请公司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沈福鑫、钟刚、黄惠琴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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