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惠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2
关于业绩承诺补偿所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9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未达标需补偿的议案》。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导致重组标的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2019 年业绩未达承诺,公司依据《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中有关业绩补偿的约定,要求相关补偿义务人进行补偿,其中寇汉应支付业绩补偿款 44,698.95 万元。
2022 年 11 月,公司与寇汉及第三方成都倍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都倍誉”)达成《关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之业绩补偿确认协议》,成都倍誉将其持有的成都星邦互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邦互娱”)10%股权为上述寇汉就《股权转让协议》形成的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公司取得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编号为(高新)股权质设字〔2022〕第 97324号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通知书》。
2022 年 12 月,公司因与寇汉的业绩补偿款纠纷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诉请寇汉向公司支付因其未完成业绩承诺而需要支付的业绩补偿金446,989,500 元,并由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2022 年 12月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本次诉讼,案号:(2022)渝 0120 民初 9419 号。
2023 年 1 月,公司收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渝 0120 民初
941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被告寇汉在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向公司支付 2019 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补偿金 44,698.95 万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
2023 年 2 月,本案原被告当事人均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正式生效,当事
人应当按照判决书履行判决内容。
2023 年 2 月,因寇汉未履行上述生效判决,公司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强制执行申请。
2023 年 7 月,公司收到寇汉委托第三方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6,000 万元。
2023 年 8 月,经法院调查,未发现被执行人寇汉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本案符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条件,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裁定终结(2023)渝0120 执 1241 号案件中对被执行人寇汉的执行。本次终结执行后,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再次申请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被执行人寇汉仍负有继续向公司履行债务的义务。同时,鉴于上述案件涉及的债权已有部分获得清偿,且公司正在与补偿义务人寇汉协商剩余业绩补偿款的赔付事宜,公司同意解除成都倍誉持有的星邦互娱 10%股权的质押担保。截至 2023 年 8 月,公司已向成都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办理完成上述股权出质的注销登记程序。
2023 年 12 月,公司收到寇汉委托第三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业绩补偿
款 4,000 万元。
2024 年 7 月,因寇汉尚未履行完毕法院生效判决,公司向重庆市璧山区人
民法院申请恢复强制执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公司的恢复强制执行申请,案号为(2024)渝 0120 执恢 405 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11 月 3 日、11 月 15 日、12 月 13
日、2023 年 1 月 20 日、2 月 16 日、2 月 24 日、7 月 18 日、8 月 26 日、12 月 9
日、2024 年 7 月 16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2-071、
2022-086、2022-090、2022-101、2023-002、2023-005、2023-007、2023-041、2023-066、2023-083、2024-047。
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寇汉委托第三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的业绩补偿款 2,00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补偿义务人寇汉累计已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 12,000万元,尚需向公司支付的业绩补偿款余额为 32,698.95 万元,公司将持续敦促补偿义务人支付补偿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