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3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9 证券简称:智光电气 公告编号:2024086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暨授权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综合能源服务业务发展的需要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新开立募集资金账户即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二、协议签订及专户开立、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近日公司与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账户开户名 募集资金开户行 账号 募集资金投入
项目
平远恒元新能源科技有限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44063801040015849 综合能源服务
公司 公司广州东荟城支行 项目
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方监管协议》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要求签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 1: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者“甲方 1”)
甲方 2:平远恒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恒元”或者“甲方 2”)
甲方 2 为上市公司甲方 1 控制的企业,甲方 1、甲方 2 合称为“甲方”
乙方: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 2 为上市公司控制的企业,甲方 1 通过甲方 2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综
合能源服务项目,甲方 1 负责督促并确保甲方 2 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44063801040015849,户名为:平远恒元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截止 2024 年 11月 28 日,专户余额为_0_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综合能源服务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 万元(若有),存期 / 个月。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三、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甲方应当遵守《上市公司监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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