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02 18:23:47 股吧网页版
中航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代码:2024-049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航光电”)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11月28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泽义主持,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在郭泽义、李森、郭建忠3位董事作为激励对象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共有6名董事有权参与《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的表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律师发表了相应的法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法治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联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披露在2024年12月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的议案》。为进一步强化人才吸引与留用,完善公司福利体系,持续提升员工归属感、获得感,进而增强公司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公司发展需要,同意制定《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实施细则》。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择期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关于回购注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董事会拟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具体的会议召开时间、地点、议案内容等信息将以另行公告的股东大会通知为准。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