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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27 17:47:10 股吧网页版
中天服务: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8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1 号)批复,同意中天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天服务”、“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盛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作为中天服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承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的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

(二)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天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纪投资”或“发行对象”),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定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4.84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四)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34,565,289 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 34,565,289 股,且发行股数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34,565,289 股的 70%。

(五)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天纪投资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天纪投资本次发行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交易或转让,但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转让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除外。天纪投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和上市公司的要求就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办理相关股票锁定事宜。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相关监管机构对于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股票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7,295,998.76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4,481,132.0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2,814,866.68 元,未超过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募集资金总额 16,729.60 万元,且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募集资金总额16,729.60 万元。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

经核查,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方式、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及限售期等均符合《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有关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12 月 20 日,中天服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2 年 1 月 5 日,中天服务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

3、2022 年 12 月 12 日,中天服务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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