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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3 18:01:10 股吧网页版
劲嘉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3
第三章 股份......3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 董事会......22
第六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2
第七章 监事会......34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6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4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二批[2003]933 号文《商务部关于同意深圳劲嘉彩印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的批复》批准,以变更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618921880R。

第三条 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12 日经中国证券监管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向社会
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50万股,于2007年12月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第四条 公司注册的名称:
中文名称: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JINJIA GROUP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科技中二路劲嘉科技大厦18-19 层,邮政编码:51805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5,177.8834 万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公司董事会确定的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籍专业化、集约化的经营策略,发挥公司各方面的优势,提高服务质量、发展新项目,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提供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装材料及印刷材料技术的设计、研发,商品商标的设计、印刷(含烟草、药品商标);转让自行开发的技术成果,从事企业形象策划,经济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自有物业租赁;承接包装材料的制版、印刷及生产业务(仅限于分支机构);包装材料、印刷材料的销售;网上贸易,国内贸易,贸易代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有形动产租赁(不含金融租赁业务);生物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健康管理、健康咨询(不得从事诊疗活动和心理咨询)。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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