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4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
式送达各位独立董事。会议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葛勇先生召集及主持,会议应到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2、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的说明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4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没有违反相关制度和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5 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在表决关于公司2025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葛勇、王文荣、吕成龙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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