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城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23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4人,实到4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肥西康居70%股权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针对本次股权转让,公司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对肥西康居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和履职能力,评估方法和结论合理,本次股权转让以评估值为依据,首次挂牌价不低于评估价。本次股权转让通过合肥市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受让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合肥城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尹宗成、杨昌辉、朱良全、何伟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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