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8-03-05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马国际")为拓展业务规模,降低财务费用,拟运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批准《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经向监事会提交了该议案的相关资料,本人详细阅读了上述资料。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12,643.047万元拟用于"黄江塑胶物流园一期工程续建及综合物流项目"(计划募集资金为18,786万元,实际募集资金为12,643.047万元),扣除前期投入资金3,050.60万元,尚余9,592.447万元。由于该项目基础建设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该项目尚余的募集资金目前处于闲置状态。
飞马国际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拟审议《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拟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对资金的计划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该议案次日起计算)。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承诺将及时归还。
公司上述议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公司之监事对该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上述行为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支出,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以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关于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意见。
(以下无正文,为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之签字页)
监事:
罗照亮 台丽敏 徐炜
2008年二月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