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8-01-11
证券代码:002210 证券简称:飞马国际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
1-2-1招股意向书及发行公告 招股意向书摘要
声 明
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招股意向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招股意向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网站
(www.cninfo.com.cn)。投资者在作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招股意向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发行人及其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释 义
在本招股意向书摘要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发行人/本公司/公司/飞马国际/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飞马物流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广州飞马/控股股东 指 广州市飞马运输有限公司东莞飞马 指 东莞市飞马物流有限公司华南塑胶城 指 东莞市飞马华南塑胶城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合冠 指 上海合冠供应链有限公司飞马客运 指 深圳市飞马客运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指 深圳市飞马国际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机构/大华天诚 指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本次发行 指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每股面值为1.00元的不超过3,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元 指 人民币元中石油 指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下属公司贸易执行 指 在国内、国际贸易中由专业物流服务商先行"形式买断"供
应商产品,通过专业物流服务商自身的物流网络将货物配
送到供应商指定的产品经销商或代理商所在地后,经销
商、代理商按预先约定的采购数量付款提货的服务方式。保税物流 指 在中国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保税港、
出口加工区、保税仓等海关监管的区域内从事与保税货物
相关的物流服务。形式买断 指 物流服务商在贸易执行过程中,虽然"买断"供应商产品,
但不承担跌价和库存等风险。遇有经销商或贸易商未按合
同约定提货情形,产品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在规定的时限
内回购原产品。配送 指 按照用户的发货计划,在货物集中地(如仓库、货运站、物
流中心等)对拟发货物进行分货、配货后送交收货人的活
动。
1、控股股东广州飞马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发行人股东赵自军(兼发行人董事、副总经理)和黄汕敏(兼发行人副总经理)分别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股票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的50%,除前述限售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公司的股份;发行人其他股东印健、金军平和曹杰分别承诺自持有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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