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002217 证券简称:*ST合泰 公告编号:2024-086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4年11月22日,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泰”或“公司”)及子公司江西合力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分别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州中院”)送达的(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福州中院裁定受理福建华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合力泰清算组担任公司及子公司的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根据福州中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2024)闽01破申33号、(2024)闽01破申241号《公告》,分别定于2024年12月23日上午9:30和10:30在全国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通过网络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及子公司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因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管理人召集并定于2024年12月23日15:00在福建省福州市高新区创业路8号万福中心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同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23日15:00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出资人组会议和股东大会参会人员一致,为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提高会议决策效率,管理人及公司董事会将出资人组会议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合并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024年12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关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4-084)。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事项外,出资人组会议暨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股权登记日等事项均保持不变。现就召开本次会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名称: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暨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
(1)出资人组会议的召集人:管理人
(2)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2 月 23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
2024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
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
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管理人代表及工作人员;
(3)福州中院法官
(4)公司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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