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30
债券简称:21 东华 01 债券代码:149693.SZ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 东华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利率调整:根据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发行人”)公告的《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作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疫情防控债)(第一期)(债券代码:149693.SZ,债券简称:
21 东华 01)的发行人,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后 2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21东华 01”债券存续期后 2 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为 3.2%。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3、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人 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1 东华 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
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5、回售登记期:2024 年 10 月 1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16 日(仅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1 月 4 日。
7、本次申报可撤销,回售撤销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5
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3 年(2021 年 11 月 2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 日)票面
利率为 4.65%;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
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2024 年 11 月 2 日至 2026 年 11 月 1 日)的票面利率为
3.2%。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派息/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兑付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起息日 兑付日 (%) 划面值 本金额 息金额 兑付额
(元) (元) (元)
1 派息 2021/11/02 2022/11/02 4.65 100 0 4.65 4.65
2 派息 2022/11/02 2023/11/02 4.65 100 0 4.65 4.65
3 派息 2023/11/02 2024/11/04 4.65 100 0 4.65 4.65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后 2 年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派息/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兑付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起息日 兑付日 (%) 划面值 本金额 息金额 兑付额
(元) (元) (元)
1 派息 2024/11/02 2025/11/03 3.2 100 0 3.2 3.2
2 派息 2025/11/02 2026/1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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