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8 16:39:04 股吧网页版
东华能源: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9


证券代码:002221 证券简称:东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4-073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以公告形式刊登于《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举行,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2月 18 日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网络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
系统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18 日 9:15-9:25、
9:30-11:30、13:00-15:00 以及 2024 年 9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举行。本次
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75 名,代表股份624,043,7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5935%;其中中小股东共 172名,代表股份 14,776,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5%。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609,267,14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655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计 172 名,代表股份 14,776,6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75%。

3、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出席并主持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
如 下 议 案 ( 以 下 议 案 的 详 细 情况请参 见公司已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内容):

1、《关于合并报表范围变化被动形成关联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621,664,87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88%;反对 2,303,4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91%;弃权 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2,397,73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009%;反对 2,303,4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882%;弃权 75,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09%。

根据上述表决结果,本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见证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金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8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