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8
证券代码:002231 证券简称:奥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77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王宇航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
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70)。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杜方先生提名孙芃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
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孙芃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如孙芃女士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成为独立董事后,将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孙芃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任职资格已经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其担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含拟任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奥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27 日
附件:孙芃女士简历
孙芃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生于 1963 年,毕业于辽宁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获经济学硕士,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会计师,曾任辽宁省省直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主任,辽宁省财政科学研究所三级专业技术岗等职务。
截至本日,孙芃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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