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3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启明信息
股票代码: 002232
收购人名称: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
注册地址: 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
司托管第6622号)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澳洲路6262号查验库
通讯地址: 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分公
司托管第6622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七月
收购人声明
本声明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释义”部分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的涵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格式准则第16号》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
二、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收购人(包括投资者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他人)在启明信息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启明信息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收购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收购系中国一汽委托出行公司就其持有的启明信息198,854,344股(比例48.67%)股份全权行使除股份收益权(含利润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的收益等财产性权利)、股份处置权(包括股份的转让、赠与或质押、划转等处分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收购完成后,启明信息直接控股股东变更为出行公司。收购人对本次收购已履行了必要的批准和决策等法定程序。
五、本次收购导致收购人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30%,触发收购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收购人与出让人能够证明本次股份转让是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未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收购人可以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出行公司为中国一汽全资子公司,本次收购系同一控制下的股份委托管理,不会导致启明信息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符合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的情形。
六、本次收购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收购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收购人声明......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收购人介绍......5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15
第四节 收购方式......16
第五节 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20
第一节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启明信息 指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人、出行公司 指 一汽出行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一汽 指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启明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中国一汽委托出行公司就其持有的启明信息198,854,344
本次收购、本次股份委托 股(比例48.67%)股份全权行使除股份收益权(含利润
管理 指 分配权、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份转让的收益等财产性权
利)、股份处置权(包括股份的转让、赠与或质押、划
转等处分权)以外的其他所有股东权利
《股份委托管理协议》 指 中国一汽与出行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签署的《股份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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