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7-19 19:55:17 股吧网页版
天威视讯:天威视讯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4 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发布了《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9 日 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7 月 19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管;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大会重大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对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审议事项进行了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 14∶30 在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 6001
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 23 层公司 2301 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总经理张育民主持,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会议。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谢烨蔓和郭昱昕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4 人,代表股份数为 592,234,9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7933%。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代表股份 589,936,68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5069%%。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98,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2864%。

3、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65,299,32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8.136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63,001,01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5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代表股份 2,298,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64%。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育民先生、邓峰先生、郭靖先生、杨铠璠女士、林杨先生、陈宇翔先生、李念先生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
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公司《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
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号),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张育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 592,176,98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0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
意 65,241,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

(2)关于选举邓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票 592,176,987 股,占参加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含网络投票)的 99.9902%;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情况:同意 65,241,326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股 5%以下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2%;

(3)关于选举郭靖先生为公……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