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9-09 18:07:06 股吧网页版
歌尔股份:关于“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10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80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议案
已经 2023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买卖股票限制期间等相关条款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公司“家园 7 号”员
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届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根据公司《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
书》,2023 年 9 月 13 日,3,658,800 股公司股票以 9.19 元/股的价格由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相关公告。

“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分四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48 个月,解
锁比例分别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 25%、25%、25%、25%。“家
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届满。

二、“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满足情况及解锁后的
安排

(一)解锁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家园7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要求为“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 876.08 亿元”。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98,573,902,273.14 元,“家园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成。

2、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1)中高层管理人员

基于公司年度中高层管理人员考核激励方案,考核维度包括个人绩效考评、关键任务等,公司根据每个持有人承担的责任差异和管理范围,确定具体个人考核维度的设定及其权重,其中个人绩效考评结果等级分为 A、B+、B、B-、C、D 六档。

公司每年会根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关键任务达成率等对其各项个人考核维度进行评价,并按照权重得出每个人的绩效考核最终得分,绩效考核满分为 100分。公司按照绩效考核规则对持有人进行考核评价,并按照个人绩效考核最终得分确定个人当年度可解锁比例,个人当年度可解锁比例=个人绩效考核得分/100。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 A、B+、B、B-的持有人,在 50%~100%的范围内,按其个人当年度可解锁比例和其获授的个人当年度目标解锁份额,确定最终的可解锁份额;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 C 的持有人,其个人当年度可解锁比例为 50%;对于个人绩效考评等级为 D 的持有人,取消其获授的当年度全部员工持股计划
份额。

(2)其他重要管理骨干、业务骨干

持有人须与公司签订《个人绩效承诺书》,其中规定其个人各项绩效考核指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