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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7
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9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157,814.9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76%。
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1、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滨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鸿实业”)于2023年4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了6.5亿元的融资,公司按50%的股权比例为滨鸿实业该笔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未清偿债务的50%(最高本金限额为3.25亿元)。现为保障项目的良好运作,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杭州缤瑞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滨鸿实业全部50%股权为该笔融资事项追加提供质押担保,本次股权质押担保是为前述融资事项追加担保措施,不涉及新增融资额度,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2、公司参股公司杭州滨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良公司”)因置换预售监管资金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开立预售资金保函,保函金额为2.1亿元,公司拟按49.5%的股权比例为滨良公司本次现金保函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
债权到期余额的49.5%(最高本金限额为1.0395亿元),合作方股东将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
(二)审议程序
1、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6 月 17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 亿元及 50 亿元的新增担保。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该等担保额度内审批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事项。上述担保额度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
公司本次为滨鸿实业追加提供担保在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公司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追加担保前,公司对滨鸿实业的担保余额为 1.45 亿元。本次担保后,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率 股东大会 已使用 本次使用 剩余可使
审批额度 额度 用额度
≥70% 20 16.848 0 3.152
公司 控股子公司 <70% 50 0.55 3.25 46.2
合计 70 17.398 3.25 49.352
2、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11 月 1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滨良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为 1 亿元。为提高决策效率,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对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等具体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满足下列条件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1)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3)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4)获调剂方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对其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
现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情况和银行授信实际情况,公司对滨良公司的担保需在担保对象之间进行调剂。具体情况如下:
调剂方:杭州滨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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