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3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提高经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增强财务信息可靠性,维护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保证国家法律法规切实得到遵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与《公司章程》,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第三条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主要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一)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则和公司(包括子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等的贯彻执行,确保公司经营业务及管理合法合规;
(二)确保生产经营的安全稳定,促进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三)明确业务职责和操作程序,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及效率,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增加对公司股东的回报;
(四)规范公司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及会计资料的质量和内部控制的有效性,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
第四条 内部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全面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
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将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及其检查监督负责,按规定披露与内部控制相关的各类信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称“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具体实施情况,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负责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对日常经营管理环节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立、完善负责,全面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公司就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与运行设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实施机构,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以下称“内审部门”)具体组织协调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运行的日常工作。公司内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内审部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含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的实施,跟进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
(四)指导内审部门的有效运作。公司内审部门须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内审部门提交给管理层的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须同时报送审计委员会;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内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二章 内部控制的主要措施
第七条 公司的内部控制主要措施包括:环境控制、业务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系统控制、风险控制、内部监督审计控制等。
第八条 环境控制: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升治理水平,明确公司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确保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等机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建立有效的考核激励和奖惩约束机制,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合规意识,培育良好的企业精神和内部控制文化,创造全体员工充分了解并切实履行职责的企业环境。
公司明确界定各部门、岗位的目标、职责和权限,建立相应的授权、检查和逐级问责制度,确保其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能;设立并完善控制架构,建立科学的招聘、培训、绩效、薪酬、岗位任职、休假、涉密人员管理等人力资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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