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6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4-070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2024 年 12 月 13 日 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9 日(星期一),截止 2024
年 12 月 9 日下午 15:00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 10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2、上述 2 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第 1 项
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讨论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及各议案的相
关公告详见 2024 年 11 月 2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上述 2 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
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6:00 前
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