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25 10:57:32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广东
按照相关规定第一大股东不能持有公司股份超过两年,请公司和大股东核查后,明确回复大股东持有这个股份到25年8月12日前不减持是否违规?
兆新股份:
尊敬的投资者,您好!关于您所提到的问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高度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第一大股东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在特定条件下不减持兆新股份股票的承诺函》,在公司股价低于2.5元/股(含2.5元/股)时将不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包括承诺期间该部分股份因资本公积转增、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事项产生的新增股份。公司管理层与第一大股东一直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致力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所持有的股权不存在违规的风险。再次感谢您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来自 深交所互动易)  答复时间 2024-11-28 15:13:39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