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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2-02 17:12:52 股吧网页版
兆新股份: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03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兆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100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66 元/股(含)。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 2023 年12 月 28 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89)。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的相关公告。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股份,本次回购数量为 1,110,000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6%,最高成交
价格为 1.82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 1.7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81,783.95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实施期间,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
月 4 日、2 月 3 日、3 月 2 日、4 月 2 日、5 月 7 日、6 月 5 日、7 月 3 日、8 月 3
日、9 月 3 日、10 月 10 日、11 月 2 日、11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5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9 日通过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547,465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0.9999%,最高成交价为 2.67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6 元/股,成交总金
额为 50,014,031.70 元(不含交易费用),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下
限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 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 异。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日前一日期间,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行为,公司回购方案中未披露增减持计划。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19,547,465 股,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份变动
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前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 514,362,275.00 26.31% 514,362,275.00 26.31%



无限售条件流 1,440,485,547.00 73.69% 1,440,485,547.00 73.69%

通股

其中:回购专 - - 19,547,4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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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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