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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28 20:41:13 股吧网页版
东方雨虹: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9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24-092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北京市金杜(无锡)律师事务所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19号院C座一层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以下所有提案 √

1.00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料”字样,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5)股东请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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