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迅科技: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与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2-02-13
证券代码:002281 证券简称:光迅科技 公告编号:(2012)004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与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
理委员会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2 年 2 月 10 日,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
司”)接控股股东武汉烽火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烽火科技”)通知,烽火科
技控股股东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与武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武汉国资委”)于近日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约定:
1、为推动武汉市通信制造产业的资源整合,完善地方产业链与产业技术升
级,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打造国际知名的一流通信产业集团,双方拟进行战略
合作。
2、武汉国资委所出资企业以其持有的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长江通信”)部分股份对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全资子公司武汉烽火
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
3、增资完成后,武汉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将持有烽火科技的部分股权,烽火
科技将持有长江通信的部分股份。具体股份数量、对价及其他安排,由各方另行
协商确定。
目前,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的
变更,对公司不构成影响。公司股票将于 2012 年 2 月 13 日开市起复牌。本公司
将根据上述《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实施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相应信息披
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