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9
股票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 宇顺 公告编号:2024-060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75%股权进展
暨交易对方购买公司股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宇顺电子”)与包向兵、郑露(以下简称“交易对方”)签署的《关于支付现金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资产购买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购买协议》”),截至 2024年8月28日,交易对方总计购买了公司股份12,710,413股,金额为人民币4,595.88万元,不少于收取的本次交易对价款税后总额的 75%。
一、交易概述
2024 年 4 月 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 75%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包向兵、郑露持有的孚邦实业 75%股权,交易对价
为 7,425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8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 75%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标的资产交割条件已达成,孚邦实业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 75%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以及交易对方包向兵、郑露按《资产购买协议》的
约定出具的《付款通知书》、相关交割证明文件,截至 2024 年 5 月 14 日,公司
已向交易对方支付完毕首期对价款 63,244,426.67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5 月 15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购买上海孚邦实业有限公司 75%股权进展暨首期转让价款支付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二、交易进展情况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交易对方应将所收取本次交易对价款税后总额的 75%,即人民币 4,588.61 万元,全额专项用于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竞价等方式购置宇顺电子股票,其应于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全额股票购置义务。截
至 2024 年 8 月 28 日,根据交易对方提供的相关文件,交易对方包向兵、郑露总
计购买了公司股份 12,710,413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5353%,金额为人民币4,595.88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对方已按照《资产购买协议》的约定完成了购置公司股票义务。
三、后续事项安排
根据《资产购买协议》,交易对方自愿锁定/质押已购置的宇顺电子股票,关于本次交易后续事项进展,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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