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4
证券代码:002289 证券简称:ST宇顺 公告编号:2024-082
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非标准审计意见,审计意见类型为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根据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鉴于其项目排期、人员安排等原因,为保证公司 2024 年报审计项目总体进度安排不受影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向公司提交了辞任函,辞任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聘任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祥浩会计师事务所”)。
(2)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 1987 年 5 月,为广西审计厅下属广西审计师事
务所,1999 年 11 月脱钩改制为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转制为祥浩(广西)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 59 号地王国际商会中心 32 层 3222、
3223、3224、3227
(5)首席合伙人:咸海波
(6)截至 2023 年度末,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数量为 16 人,注册会计
师人数为 7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 人。
(7)2023 年度,祥浩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业务收入为 5,784.38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3,769.73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5.85 万元。
(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已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3,161.51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祥浩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其从业人员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郑丽军,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 15 年审计经
验,2009 年开始在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蒋宇新,202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 4 年审
计经验,2020 年开始在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叶武锋,200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具备 24年审计经验,2000 年开始在祥浩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祥浩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公司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合计 70 万元。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按照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结合公司 2024 年度业务规
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量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公司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业务约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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