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3
招 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博云新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2021年7月14日止,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职业字[2021]35246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东方”或“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由于本次非
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
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总投资金额 预案中拟用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
资金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 56,109.66 56,109.66 56,109.66
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 7,000.00 6,506.32
合计 63,109.66 63,109.66 62,615.98
注:“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目”实施主体为
公司子公司博云东方。
三、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8月21日,公司尚未使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募集资金,合计余额为12,042.62万元(含利息)。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存在一定的实施周期,需要分
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且工程尾款等的支付进度相对于建设进度存在延后,根据
目前募投项目的资金支付安排,预计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在一定期间内将处于暂时
闲置的状态。
四、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21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15,000.00万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对此事项无异
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000.00万元,
2022年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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