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09-10-09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关于
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9】13 号)的相
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
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
《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子化实施细则》( 2009 年修订)。请广
大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
超过3,12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65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社
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国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将组
织承销团,分别通过深交所的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
行。
3、本次发行数量为3,12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5%。其中,网下发
行624 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2,496 万股。本次发行股
票申购简称为“齐心文具”,申购代码为“002301”,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
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
4、本次发行价格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经发
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20 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
及有效报价情况为:2
(1)47.62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2)35.71 倍(每股收益按照2008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109,203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175 倍。
5、招股意向书披露的拟募集资金数量为29,717 万元,若本次发行成功,发
行人实际募集资金数量将为62,400 万元,超出发行人拟募集资金数量32,683
万元,该部分资金的使用安排等相关情况于2009 年10 月9 日在《深圳市齐心文
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巨
潮网站(www.cninfo.com.cn)查询。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20 元的报价)的配售对
象,方可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价时有效报价对应
的申报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09 年10 月12 日(T 日,周一)9:30-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下发
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后。参
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账户及新
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301”。
申购资金的有效到账时间为2009 年10 月12 日15:00 之前,该日15:00 之
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参与网下申购的配售对象注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托管
银行进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和没有包括在名单中的
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
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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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