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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09-24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09-09-24

深圳市齐心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世贸广场A 幢17 楼05-06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 层)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1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1.00 元

发行股数:3,120 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 元

发行后总股本:12,453.3333 万股 预计发行日期:2009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前

股东所持股

份的流通限

制及自愿锁

定股份的承

诺: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陈钦武、

陈钦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

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

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

钦鹏、陈钦奇、陈钦发、陈钦武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

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保荐人(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09年 8 月 26 日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2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

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

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

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招股意向书的所有内容,均构成招股意向书不可撤销的组成部分,与招股

意向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齐心文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招股意向书

1-1-3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9,333.3333 万股,本次拟发行3,120 万股流通

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2,453.3333 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和自然人股东陈钦武、陈钦徽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股东太誉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创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深港产

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乔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

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

除此之外,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钦鹏、陈钦奇、

陈钦发、陈钦武还承诺: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

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二、经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在

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后由公司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截至2009年6月30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余额为10,771.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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