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2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由“7.02 元/股”调整
为“7.28 元/股”。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由“211,326,283 股”
调整为“203,778,915 股”。
3 、 本 次 向 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由
“148,351.0507 万元”调整为“148,351.0501 万元”。
4、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价格及数量调整依据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第七届十七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第七届二十四次董事会、第八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中关于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具体条款如下:
1、发行价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的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 7.00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不
含定价基准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即 6.14 元/
股。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按“进一法”保留两位小数。发行前,若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高于前述方法所确定的价格,则本次发行价格调整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若公司在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的资产负债表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将相应调整。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两项同时实施: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
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62,354,30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 0.9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 119,923,658.88元,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
分派除权除息日为 2022 年 5 月 25 日。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结果,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7.00 元
/股,调整为 6.905 元/股,具体计算如下:P1=P0-D=7.00 元/股-0.095 元/股=6.905 元/股。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B11334 号),截至 2023 年 6 月
30日,公司经审计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7.02元。根据上述定价原则,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6.905 元/股,调整为 7.02 元/股。
发行前,如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进行政策调整的,则本次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2、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211,326,283 股,不超
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 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同意注册文件为准。其中,中建西南院拟认购股票数量为 21,562,673 股;海螺水泥拟认购股票数量为
189,763,610 股。
在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作出决议之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将相应调整。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或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基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方案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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