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18
证券代码:002309 证券简称:*ST中利 公告编号:2024-138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苏州中院”)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裁定批准的《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利集团”)以公
司现有总股本 871,787,06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4.50 股的比例实施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2,135,878,317 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871,787,068 股增加至 3,007,665,385 股,最终转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前述转增形成的 2,135,878,317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
2、由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系重整程序中出资人权益调整的一部分,不同于一般意义上为了分红而单纯增发股票的行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规定,调整除权参考价格计算公式。本次重整公司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为 3.63 元/股;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11 月 11 日起开市起
停牌,停牌期限不超过两个月。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11 月 8 日)的
收盘价为 2.44 元/股,该收盘价低于转增股本的平均价格 3.63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不作调整。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作为公司本次重整的财务顾问,为公司调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的计算公式事项出具了专项意见。
3、股权登记日: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
4、停复牌安排: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1 日披露了《关于拟在破产重整程序
中完成资金占用整改暨股票停牌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24-112),公司股票
续积极推进重整的各项工作,拟在破产重整程序中积极完成资金占用整改,并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及时申请复牌,复牌时间另行公告。停牌期间,公司本次转增股票的登记和过户工作按程序正常推进,公司及管理人将根据《重整计划》尽快完成上述工作。
一、法院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
2024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2024)苏 05 破 50 号《民事裁
定书》和《决定书》,苏州中院裁定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
2024 年 12 月 4 日,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收到苏州中院送达的(2024)苏 05 破 50 号之二
《民事裁定书》,苏州中院裁定批准《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
根据苏州中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71,787,068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24.50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2,135,878,317 股股票。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871,787,068 股增加至3,007,665,385 股,最终转增股票的准确数量以中证登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为准。
(二)转增股票的用途
前述转增形成的 2,135,878,317 股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债务和引入重整投资人,其中:347,864,578 股股票以 12.85 元/股的价格用于抵偿中利集团债务以及为协调审理下级公司提供股票偿债资源,整体化解中利集团债务风险;1,788,013,739 股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股票受让价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清偿中利集团的破产债权以及为协调审理下级公司提供现金偿债资源。重整投资人支付的股票受让价款在支付完毕前述款项后如有剩余的,则用于补充中利集团流动资金。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12 月 2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4 年 12 月 24 日。本次转增股本上市日根据后续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另行公告。
四、除权相关事项
公司本次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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